营运车辆因长期高频使用,其报废标准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治理。根据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及2025年老旧营运车更新新规,营运车报废标准实行“年限强制报废+里程引导报废”的双重标准,不同类型车辆的规定差异显著。本文详细梳理最新政策要求,帮车主精准把握报废节点。
一、法定使用年限标准(核心强制要求)
不同用途的营运车,使用年限有明确刚性规定,到期必须强制报废:
- 出租客运汽车:小、微型8年,中型10年,大型12年(部分省市可制定6-8年的更严标准);
- 租赁/教练载客汽车:租赁车15年,小型教练车10年,中型12年,大型15年;
- 公交/校车:公交客运汽车13年,专用校车15年;
- 货运及专项作业车:危险品运输货车10年,微型货车12年,其他载货汽车15年;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15年,无载货功能的30年;
- 挂车:危险品运输半挂车10年,集装箱半挂车20年,其他半挂车15年。
注:使用年限起始日以注册登记日期为准,出厂超2年未登记的按出厂日期计算。
二、行驶里程引导报废标准
达到以下里程的营运车,国家引导报废(车主可自主选择,但需注销登记):
- 载客类:公交客运40万千米,专用校车40万千米,小微型出租客运60万千米,大型营运载客汽车80万千米;
- 载货类:危险品运输货车40万千米,重型载货汽车70万千米,中轻型货车60万千米,微型货车50万千米;
- 专项作业车:各类专项作业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50万千米。
三、其他强制报废情形
1.经修理调整后,仍不符合安全技术国家标准或排放/噪声标准;
2.检验有效期届满后,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合格标志;
3.2025年新规明确: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、重型营运货车,纳入老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,鼓励强制报废。
营运车报废标准的核心是“保障安全、控制污染”,2025年政策既强化了年限与里程的刚性约束,又通过补贴引导老旧车辆提前更新。车主需对照自身车辆类型,提前核算报废节点,避免超期上路面临罚款、扣车风险。若对车辆报废年限有疑问,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当地车管所查询精准信息。